
中国是几千年的人情礼法社会,儒家仁义礼智信等道德思想,在一定程度上充当着人际纠纷的润滑油或阻尼器,消解矛盾于无形。因此,面对各种民事纠纷,历史上的中国人更习惯于遵从于礼法的规矩,通过讲道理解决纷争。
也就是说,中国人发自内心地不喜欢打官司,除非迫于无奈。即便是发生民事诉讼之争,审理机关也会以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第一手段。这就使得中国传统人情礼法社会与欧美诉讼型社会有着天壤之别。
然而近年来,社会上出现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: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!究其原因,固然有人们法律意识提高的推动因素,但经济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,甚至还有诸多无法明说或量化的人为原因。
数字很能说明问题。据统计,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4557.4万件,其中企业破产、个人债务、劳动争议等纠纷激增;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00余万件,平均每分钟8.5起纠纷。
市场经济型社会,为什么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?打官司的多了,说明中国民众的法制意识确实提高了。但这个现象不见得是好事,这将极大地消耗老百姓的维权成本,以及国家司法机关的审理与执法成本。
展开剩余77%古今中外,最乐见打官司的,无疑是古代讼师、现代律师。
在中国古代社会,曾出现过阶段性诉讼泛滥的现象。譬如在清代乾隆盛世,民间贸易繁荣,民事纠纷也多,负责审理“官司”的地方长官不堪重负。
这里“科普”一下:古代县、府两级,并没有专门的司法机构或司法官员,大部分诉讼都要靠知县、知府(或知州)亲自主审;只有县府两地解决不了案件,才会提交到省里,由专门的省司法长官——按察司主审。
就是在前述社会背景下,清代乾隆年间有一个叫袁钟秀的人,凭一介知县之躯,位卑而志向高远,身体力行,全力挑战官司横行、诉讼泛滥的现象。这在历史上算是一段民间历史佳话。
这块【硕德岡陵】匾,袁钟秀题写于清乾隆十八年(1753),赠予他的一位族兄,赞美后者品德高尚、祝福他幸福长寿。
袁钟秀是江西信丰县客家人,其祖上于隋唐以前从今河南驻马店迁居信丰。根据前匾上款可知,当时袁钟秀在四川顺庆府(今南充市)仪陇县任知县。匾额上下款,题匾人和立匾人的姓名,均省略了姓氏“袁”字,可见该匾是袁氏家族内部的题词匾。
在任职仪陇知县之前,袁钟秀曾在同为顺庆府辖区的四川邻水县任知县。在邻水任职期间,袁钟秀就以擅长审理民间诉讼而著称——这就为他后来决意治理滥诉现象埋下了伏笔。
清雍乾年间,四川邻水县兴起诉讼风,无论是地主乡绅、读书人,还是普通老百姓,只要与他人有点矛盾,就爱告官,提起诉讼,打起官司。这类民事诉讼,包含田间地头的资源争抢、邻里口角、借贷矛盾、娶嫁纠纷等等,人们每每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。
话说袁钟秀上任邻水知县时,远道而来,屁股还没坐热呢,就有两百多起诉讼材料递到他眼前,等着他审理裁决。本着秉公“执法”的原则,袁钟秀一头扎进民间官司的诉讼纸堆里,没日没夜地研究案情,以期公正裁决。
袁钟秀处理诉讼案情,不可谓不勤奋,深入案发现场调查、质询当事人和证人等,哪个环节他也没漏下。而且他为人正直、处事公正,拒绝任何说情,几乎每件诉讼他都能做到不偏不倚的公平裁决,当事人也少有不满意的。
但即便如此,袁钟秀也感到心疲力竭,这么多诉讼案件缠身,他根本没精力处理其他民生事务。时间长了,他发现这也太蹊跷了,突然冒出来这么多人打官司;而且处理民事诉讼,最难缠的往往不是当事人——即原告或被告,而是职业讼师——清代乾隆年间中国社会已形成的职业性代理诉讼群体。知县袁钟秀决定拍案而起,堵住滥诉的源头!
古代职业讼师最喜欢干的事是,千方百计激化原被告矛盾,怂恿当事人打官司,如此,他们就能收取不菲的代理费用。有些讼师更过分,自己不出面(或派其他人出场),暗地里却在原被告两头挑拨;尤其是面对经济纠纷时,个别讼师甚至会想方设法在两头埋下纠纷线头,这样一来,官司就有得打,难以调解,且原被告通常都把他们当成是解决问题的救命稻草,而后者则能两头通吃。
袁钟秀经过细心琢磨和研判,算是看透了邻水县诉讼泛滥的本质原因。如果没有一些不怀好意的职业讼师的蛊惑,大部分正常的民事诉讼都能顺利调解,邻水县也就不会有打不完的官司!
于是,袁钟秀安排得力干将,努力调查当时邻水县那几个专吃恶意诉讼饭的讼师不轨行为并取证,再通过顺藤摸瓜,揪出与“讼棍”利益勾结的有司衙役,待时机成熟时,突然收网,把前述制造滥诉的罪魁祸首小集团押至衙堂前,宣告其恶行,予以重惩。
从那以后,邻水县的非正常民间诉讼少了许多,这个小县城又恢复了人情礼法社会,仁义礼智信的氛围也回来了。
在历史长河中,甚至仅在清代史上,袁钟秀也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吏,过眼烟云,少有人知其姓甚名谁。但应当承认,袁钟秀治理民事滥诉的思想和方法,或许多少还是能给予我们今人些许启发。
发布于:福建省久联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